福利保险
公司以国家劳动法为依据,为正式员工办理下列社会保险:
(1)养老保险
(2)基本医疗保险
(3)失业保险
(4)工伤保险
(5)生育保险
(6)住房公积金
为给予万通员工更好的保障,员工可享受补充商业保险:
(1)补充养老保险(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可享受)
(2)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入职后可享受)
(3)团体意外伤害医疗险(入职后可享受)
(4)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入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即可享受)
为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公司每年春季为员工全面体检一次。
员工16周岁以下子女的医疗费可凭医院的收据在额度内报销。
休假
公司正式员工均可享受下列假期
(1)公假(法定假日)
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劳动节,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妇女节,女员工放假半天(3月8日)
休公假期间薪资不受影响
(2)年假(含探亲假)
春节年假:公司每年春节在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基础上增加11天固定年假(含休息日)薪资不受影响。
特别年假:员工平时可享受5天特别年假,本公司工龄满五年的员工,在5天特别年假的基础之上,每增
加一年工龄,可增加一天特别年假,特别年假最多为10天。当年12月31日前有效,薪资不受影响,当年未休年假者,按天数补发日平均工资。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已婚职工配偶不在本市工作者,每年可享受探亲假一次。可每年报销一次探亲往返旅费(含火车硬卧票费、长途汽车费)。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父母不在本市居住),每四年可享受探亲假一次,此假要在第四年取假。每四年报销一次探亲往返旅费(含火车硬卧票费、长途汽车费)。休年假期间薪资不受影响。
(3)婚假
晚婚(指男25岁、女23岁以上初婚)婚假为10天;初婚、其他婚假7天。
员工应在结婚注册并领取《结婚证》后一个月内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符合晚婚条件的,婚假必须在结婚注册后六个月内取假。将结婚证报公司后,公司将致贺金300元。
(4)丧假
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配偶之父母)亡故,给予丧假7天,薪资不受影响。在半月内知会人力资源部,公司将致奠仪1000元;旁系亲属亡故,给予丧假3天。
(5)工伤假
凡符合《北京市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并被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的,根据《北京市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停工留薪假期和工伤医疗保险待遇。
(6)产假
怀孕的女员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算作劳动时间。
女员工分娩时,符合计划生育规定且已领取独生子女证(或明确只生一胎)者,可享受180天(含节、假日)产假;员工在子女出生后三个月内将《独生子女证》报人力资源部,公司将致贺金300元。
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院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
女员工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
产假期间工资不受影响,但影响绩效,同时公司将执行国家有关生育保险的政策。
(7)护理假
男员工在女方产假期间可享受3天护理假,薪资不受影响。
(8)哺乳假
婴儿一周岁以内,上班时间公司给予母亲每天一小时的哺乳假,直至婴儿年满一周岁。薪资不受影响。
(9)病假
病假2天以内凭医院就诊证明薪资不受影响;病假3-15天凭病休证明,影响当日绩效;病假15天以上凭病休证明,每超过1天扣除当日绩效工资和职位工资的50%
(10)事假
福利补贴
通讯费补贴:公司为员工每年报销手机或呼机的通讯费1200元,每年11月至12月为通讯费报销时间。
托幼补贴:公司为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正式员工子女(从出生后的第七个月至七周岁为止)提供托幼补贴每月60元整,随工资发放。
员工住房计划
为了帮助在万通长期工作的优秀员工解决住房问题,使优秀员工能够长期稳定投入工作,公司制订了员工住房资助制度。在公司工作三年以上、工作业绩优良的业务骨干将有机会享受公司的住房资助,公司通过民主选举成立由7人组成的员工福利委员会,负责决定每年住房资助计划的实施,并向总经理提名住房计划候选人。委员会为非常设机构,根据董事会决议,秘书长由人力资源部经理担任。
扶危救困基金
扶危救困基金是公司为救助因意外事故而生活发生暂时困难的员工而设立的。公司设基金管理委员会,为非常设机构,由5名成员组成,召集人由总经理办公会指定,其他4名成员由公司员工选举产生。凡公司正式员工符合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救助条件时均可(由本人或知情人)申请救助。
员工生日会
在每月的最后一天公司为当月过生日的员工举办生日会,届时员工将收到一份生日礼物与贺卡,还将与万通大家庭的同事和朋友分享生日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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